我公司再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
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〔2008〕172号)和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08〕362号)有关规定的要求,高新技术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,我公司在继上一次(2008年12月5日)获得认定证书之后,在中研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和协同配合下,于2012年3月再次拿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。
会上,丁总要求与会人员在认真学习宋总报告内容的同时,还要组织本部门人员继续进行深入系统地学习,认真领会报告精神。要求大家在学习的过程中,思考企业及各部门应该开展的工作,确保安全、质量稳定,成本最优,员工幸福指数最高。